琳,是美玉,就是我心中的琳儿。莲,是名花,因为婀娜多姿,娇艳欲滴,常常用来比作女人长的好看的脚,琳儿的脚,即所谓琳莲,在我心中,早已胜过世间所有美玉,羞闭所有莲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天会给我这样的gift, 会对女子的脚情有独钟,我有时怨天,给我这怪毛病,但我有时也谢天,能让我体会更多一般人体会不到的美。而遇到琳儿,让我这种怨恨和感激,都走向了极致。 我其实好久都没有看到琳儿的脚了,世间太多的世俗,让我们彼此都不敢象以前那么随心所欲。对我,爱得越深,越不敢有说造次,想得越多,越是是小心翼翼。而她,在深愔我的喜好后,开始对我处处提防。不管是对我厌了,还是女人本能的自我保护,虽有怨气,但我不怪她。我知道我也许今生今世再也没有机会去细看这人间极品的血色与白润,去感受她的温软滑玉,去品昧她的幽幽气息,但我愿意把我感受到的一切写下来。我也不知道,我是否会在给她看,也许会吧,虽然在我的每次诚实之后都是她更加的戒备和冷酷,但我既然深爱着她,我总是想让她知道我的感受,虽然我常常会想起当年她恶狠狠的对我说:你这辈子别想再碰我的脚!!!!那一刻,仿佛打碎了我最美的梦,可是,我还是爱她,还是对她痴迷,不能自拔,这也许就是我的命。而她,就是让我魂牵梦系的女神。 并不很记得是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处第一次看到琳儿的脚了,如果能记得住,真应该写一块铭牌,挂在床前天天纪念一番。依稀间有印象的,又让我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是那次送她去加州。她站在磅秤上,告诉我她重100磅,我不信,哪有那么苗条啊,于是低头就去看秤,这一看,就不小心看到她的脚了。只觉得白白嫩嫩的一片,形状很是清秀,我也不敢多看,毕竟心里有鬼。当时,我的感受并不是很强烈,我细细想想原因有三,一是仓促不及细看,二是我那时鄙视她,根本不相信她会有什么美脚,三是我那时心里装的是天下的美脚,你的脚就算长的好,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使了坏,又以不相信为由,把她放到了磅秤上,这回我看了够,的确是不错,白白的象玉,嫩嫩的象笋,原来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长着一双美脚。我当时虽然觉得有几分荡漾,但真得很淡,不喜欢她的人,脚长得再美还是进不了我的心。我当时哪里会想到,这一看,留下了那么大的祸根。 琳儿的脚,修长而白润,总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的杂质。脚型长宽相宜得当,让人看着就觉得很享受。其实要让一双脚很利落,并不是很容易,毕竟人每天在走。可是我真的没有发现一点破皮和老茧,就只觉得通体质地均匀,就像何氏璧。琳儿的肤色不够白,但脚上的肤色却恰到好处,白嫩中透着血色,就像春天的桃花。脚不汗,总是干干的,即使走了一天,也没有什么味道,想来我也闻吻过几次,从来没有觉得有异味,倒是仿佛觉得有几分馨香,直渗到我骨子了,是我的幻觉也好,真的也好,我感受到的就是这样。脚上的肤质很好,暖的时候象凝脂,冷的时候象寒玉,帮琳儿暖脚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种让人欲死欲仙的寒暖交织,我是忘不掉了,三生有幸,虽然只是浅浅的一点记忆,但我真的觉得很美好,很感激琳儿曾经对我如此的信任与宽容。真的好感激琳儿,能让我去吻她的脚,我其实是很看重自己的吻,不是有着万般的爱意,我如何舍得。那时的感觉,就觉得自己仿佛片在了天上,除了唇边的温软滑玉和幽幽馨香,什么都不知道了,就算是琳儿那时把一把刀插到我身上,我也会浑然不觉了。我真得很想把她含入口中,忘乎所以,可是我没有,我怕玷污了以下为收费内容(by http://www.prretyfoot.com)琳,是美玉,就是我心中的琳儿。莲,是名花,因为婀娜多姿,娇艳欲滴,常常用来比作女人长的好看的脚,琳儿的脚,即所谓琳莲,在我心中,早已胜过世间所有美玉,羞闭所有莲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天会给我这样的gift, 会对女子的脚情有独钟,我有时怨天,给我这怪毛病,但我有时也谢天,能让我体会更多一般人体会不到的美。而遇到琳儿,让我这种怨恨和感激,都走向了极致。 我其实好久都没有看到琳儿的脚了,世间太多的世俗,让我们彼此都不敢象以前那么随心所欲。对我,爱得越深,越不敢有说造次,想得越多,越是是小心翼翼。而她,在深愔我的喜好后,开始对我处处提防。不管是对我厌了,还是女人本能的自我保护,虽有怨气,但我不怪她。我知道我也许今生今世再也没有机会去细看这人间极品的血色与白润,去感受她的温软滑玉,去品昧她的幽幽气息,但我愿意把我感受到的一切写下来。我也不知道,我是否会在给她看,也许会吧,虽然在我的每次诚实之后都是她更加的戒备和冷酷,但我既然深爱着她,我总是想让她知道我的感受,虽然我常常会想起当年她恶狠狠的对我说:你这辈子别想再碰我的脚!!!!那一刻,仿佛打碎了我最美的梦,可是,我还是爱她,还是对她痴迷,不能自拔,这也许就是我的命。而她,就是让我魂牵梦系的女神。 并不很记得是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处第一次看到琳儿的脚了,如果能记得住,真应该写一块铭牌,挂在床前天天纪念一番。依稀间有印象的,又让我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是那次送她去加州。她站在磅秤上,告诉我她重100磅,我不信,哪有那么苗条啊,于是低头就去看秤,这一看,就不小心看到她的脚了。只觉得白白嫩嫩的一片,形状很是清秀,我也不敢多看,毕竟心里有鬼。当时,我的感受并不是很强烈,我细细想想原因有三,一是仓促不及细看,二是我那时鄙视她,根本不相信她会有什么美脚,三是我那时心里装的是天下的美脚,你的脚就算长的好,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使了坏,又以不相信为由,把她放到了磅秤上,这回我看了够,的确是不错,白白的象玉,嫩嫩的象笋,原来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长着一双美脚。我当时虽然觉得有几分荡漾,但真得很淡,不喜欢她的人,脚长得再美还是进不了我的心。我当时哪里会想到,这一看,留下了那么大的祸根。 琳儿的脚,修长而白润,总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的杂质。脚型长宽相宜得当,让人看着就觉得很享受。其实要让一双脚很利落,并不是很容易,毕竟人每天在走。可是我真的没有发现一点破皮和老茧,就只觉得通体质地均匀,就像何氏璧。琳儿的肤色不够白,但脚上的肤色却恰到好处,白嫩中透着血色,就像春天的桃花。脚不汗,总是干干的,即使走了一天,也没有什么味道,想来我也闻吻过几次,从来没有觉得有异味,倒是仿佛觉得有几分馨香,直渗到我骨子了,是我的幻觉也好,真的也好,我感受到的就是这样。脚上的肤质很好,暖的时候象凝脂,冷的时候象寒玉,帮琳儿暖脚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种让人欲死欲仙的寒暖交织,我是忘不掉了,三生有幸,虽然只是浅浅的一点记忆,但我真的觉得很美好,很感激琳儿曾经对我如此的信任与宽容。真的好感激琳儿,能让我去吻她的脚,我其实是很看重自己的吻,不是有着万般的爱意,我如何舍得。那时的感觉,就觉得自己仿佛片在了天上,除了唇边的温软滑玉和幽幽馨香,什么都不知道了,就算是琳儿那时把一把刀插到我身上,我也会浑然不觉了。我真得很想把她含入口中,忘乎所以,可是我没有,我怕玷污了琳,是美玉,就是我心中的琳儿。莲,是名花,因为婀娜多姿,娇艳欲滴,常常用来比作女人长的好看的脚,琳儿的脚,即所谓琳莲,在我心中,早已胜过世间所有美玉,羞闭所有莲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天会给我这样的gift, 会对女子的脚情有独钟,我有时怨天,给我这怪毛病,但我有时也谢天,能让我体会更多一般人体会不到的美。而遇到琳儿,让我这种怨恨和感激,都走向了极致。 我其实好久都没有看到琳儿的脚了,世间太多的世俗,让我们彼此都不敢象以前那么随心所欲。对我,爱得越深,越不敢有说造次,想得越多,越是是小心翼翼。而她,在深愔我的喜好后,开始对我处处提防。不管是对我厌了,还是女人本能的自我保护,虽有怨气,但我不怪她。我知道我也许今生今世再也没有机会去细看这人间极品的血色与白润,去感受她的温软滑玉,去品昧她的幽幽气息,但我愿意把我感受到的一切写下来。我也不知道,我是否会在给她看,也许会吧,虽然在我的每次诚实之后都是她更加的戒备和冷酷,但我既然深爱着她,我总是想让她知道我的感受,虽然我常常会想起当年她恶狠狠的对我说:你这辈子别想再碰我的脚!!!!那一刻,仿佛打碎了我最美的梦,可是,我还是爱她,还是对她痴迷,不能自拔,这也许就是我的命。而她,就是让我魂牵梦系的女神。 并不很记得是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处第一次看到琳儿的脚了,如果能记得住,真应该写一块铭牌,挂在床前天天纪念一番。依稀间有印象的,又让我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是那次送她去加州。她站在磅秤上,告诉我她重100磅,我不信,哪有那么苗条啊,于是低头就去看秤,这一看,就不小心看到她的脚了。只觉得白白嫩嫩的一片,形状很是清秀,我也不敢多看,毕竟心里有鬼。当时,我的感受并不是很强烈,我细细想想原因有三,一是仓促不及细看,二是我那时鄙视她,根本不相信她会有什么美脚,三是我那时心里装的是天下的美脚,你的脚就算长的好,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使了坏,又以不相信为由,把她放到了磅秤上,这回我看了够,的确是不错,白白的象玉,嫩嫩的象笋,原来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长着一双美脚。我当时虽然觉得有几分荡漾,但真得很淡,不喜欢她的人,脚长得再美还是进不了我的心。我当时哪里会想到,这一看,留下了那么大的祸根。 琳儿的脚,修长而白润,总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的杂质。脚型长宽相宜得当,让人看着就觉得很享受。其实要让一双脚很利落,并不是很容易,毕竟人每天在走。可是我真的没有发现一点破皮和老茧,就只觉得通体质地均匀,就像何氏璧。琳儿的肤色不够白,但脚上的肤色却恰到好处,白嫩中透着血色,就像春天的桃花。脚不汗,总是干干的,即使走了一天,也没有什么味道,想来我也闻吻过几次,从来没有觉得有异味,倒是仿佛觉得有几分馨香,直渗到我骨子了,是我的幻觉也好,真的也好,我感受到的就是这样。脚上的肤质很好,暖的时候象凝脂,冷的时候象寒玉,帮琳儿暖脚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种让人欲死欲仙的寒暖交织,我是忘不掉了,三生有幸,虽然只是浅浅的一点记忆,但我真的觉得很美好,很感激琳儿曾经对我如此的信任与宽容。真的好感激琳儿,能让我去吻她的脚,我其实是很看重自己的吻,不是有着万般的爱意,我如何舍得。那时的感觉,就觉得自己仿佛片在了天上,除了唇边的温软滑玉和幽幽馨香,什么都不知道了,就算是琳儿那时把一把刀插到我身上,我也会浑然不觉了。我真得很想把她含入口中,忘乎所以,可是我没有,我怕玷污了琳,是美玉,就是我心中的琳儿。莲,是名花,因为婀娜多姿,娇艳欲滴,常常用来比作女人长的好看的脚,琳儿的脚,即所谓琳莲,在我心中,早已胜过世间所有美玉,羞闭所有莲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天会给我这样的gift, 会对女子的脚情有独钟,我有时怨天,给我这怪毛病,但我有时也谢天,能让我体会更多一般人体会不到的美。而遇到琳儿,让我这种怨恨和感激,都走向了极致。 我其实好久都没有看到琳儿的脚了,世间太多的世俗,让我们彼此都不敢象以前那么随心所欲。对我,爱得越深,越不敢有说造次,想得越多,越是是小心翼翼。而她,在深愔我的喜好后,开始对我处处提防。不管是对我厌了,还是女人本能的自我保护,虽有怨气,但我不怪她。我知道我也许今生今世再也没有机会去细看这人间极品的血色与白润,去感受她的温软滑玉,去品昧她的幽幽气息,但我愿意把我感受到的一切写下来。我也不知道,我是否会在给她看,也许会吧,虽然在我的每次诚实之后都是她更加的戒备和冷酷,但我既然深爱着她,我总是想让她知道我的感受,虽然我常常会想起当年她恶狠狠的对我说:你这辈子别想再碰我的脚!!!!那一刻,仿佛打碎了我最美的梦,可是,我还是爱她,还是对她痴迷,不能自拔,这也许就是我的命。而她,就是让我魂牵梦系的女神。 并不很记得是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处第一次看到琳儿的脚了,如果能记得住,真应该写一块铭牌,挂在床前天天纪念一番。依稀间有印象的,又让我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是那次送她去加州。她站在磅秤上,告诉我她重100磅,我不信,哪有那么苗条啊,于是低头就去看秤,这一看,就不小心看到她的脚了。只觉得白白嫩嫩的一片,形状很是清秀,我也不敢多看,毕竟心里有鬼。当时,我的感受并不是很强烈,我细细想想原因有三,一是仓促不及细看,二是我那时鄙视她,根本不相信她会有什么美脚,三是我那时心里装的是天下的美脚,你的脚就算长的好,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使了坏,又以不相信为由,把她放到了磅秤上,这回我看了够,的确是不错,白白的象玉,嫩嫩的象笋,原来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长着一双美脚。我当时虽然觉得有几分荡漾,但真得很淡,不喜欢她的人,脚长得再美还是进不了我的心。我当时哪里会想到,这一看,留下了那么大的祸根。 琳儿的脚,修长而白润,总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的杂质。脚型长宽相宜得当,让人看着就觉得很享受。其实要让一双脚很利落,并不是很容易,毕竟人每天在走。可是我真的没有发现一点破皮和老茧,就只觉得通体质地均匀,就像何氏璧。琳儿的肤色不够白,但脚上的肤色却恰到好处,白嫩中透着血色,就像春天的桃花。脚不汗,总是干干的,即使走了一天,也没有什么味道,想来我也闻吻过几次,从来没有觉得有异味,倒是仿佛觉得有几分馨香,直渗到我骨子了,是我的幻觉也好,真的也好,我感受到的就是这样。脚上的肤质很好,暖的时候象凝脂,冷的时候象寒玉,帮琳儿暖脚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种让人欲死欲仙的寒暖交织,我是忘不掉了,三生有幸,虽然只是浅浅的一点记忆,但我真的觉得很美好,很感激琳儿曾经对我如此的信任与宽容。真的好感激琳儿,能让我去吻她的脚,我其实是很看重自己的吻,不是有着万般的爱意,我如何舍得。那时的感觉,就觉得自己仿佛片在了天上,除了唇边的温软滑玉和幽幽馨香,什么都不知道了,就算是琳儿那时把一把刀插到我身上,我也会浑然不觉了。我真得很想把她含入口中,忘乎所以,可是我没有,我怕玷污了琳,是美玉,就是我心中的琳儿。莲,是名花,因为婀娜多姿,娇艳欲滴,常常用来比作女人长的好看的脚,琳儿的脚,即所谓琳莲,在我心中,早已胜过世间所有美玉,羞闭所有莲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天会给我这样的gift, 会对女子的脚情有独钟,我有时怨天,给我这怪毛病,但我有时也谢天,能让我体会更多一般人体会不到的美。而遇到琳儿,让我这种怨恨和感激,都走向了极致。 我其实好久都没有看到琳儿的脚了,世间太多的世俗,让我们彼此都不敢象以前那么随心所欲。对我,爱得越深,越不敢有说造次,想得越多,越是是小心翼翼。而她,在深愔我的喜好后,开始对我处处提防。不管是对我厌了,还是女人本能的自我保护,虽有怨气,但我不怪她。我知道我也许今生今世再也没有机会去细看这人间极品的血色与白润,去感受她的温软滑玉,去品昧她的幽幽气息,但我愿意把我感受到的一切写下来。我也不知道,我是否会在给她看,也许会吧,虽然在我的每次诚实之后都是她更加的戒备和冷酷,但我既然深爱着她,我总是想让她知道我的感受,虽然我常常会想起当年她恶狠狠的对我说:你这辈子别想再碰我的脚!!!!那一刻,仿佛打碎了我最美的梦,可是,我还是爱她,还是对她痴迷,不能自拔,这也许就是我的命。而她,就是让我魂牵梦系的女神。 并不很记得是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处第一次看到琳儿的脚了,如果能记得住,真应该写一块铭牌,挂在床前天天纪念一番。依稀间有印象的,又让我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是那次送她去加州。她站在磅秤上,告诉我她重100磅,我不信,哪有那么苗条啊,于是低头就去看秤,这一看,就不小心看到她的脚了。只觉得白白嫩嫩的一片,形状很是清秀,我也不敢多看,毕竟心里有鬼。当时,我的感受并不是很强烈,我细细想想原因有三,一是仓促不及细看,二是我那时鄙视她,根本不相信她会有什么美脚,三是我那时心里装的是天下的美脚,你的脚就算长的好,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使了坏,又以不相信为由,把她放到了磅秤上,这回我看了够,的确是不错,白白的象玉,嫩嫩的象笋,原来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长着一双美脚。我当时虽然觉得有几分荡漾,但真得很淡,不喜欢她的人,脚长得再美还是进不了我的心。我当时哪里会想到,这一看,留下了那么大的祸根。 琳儿的脚,修长而白润,总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的杂质。脚型长宽相宜得当,让人看着就觉得很享受。其实要让一双脚很利落,并不是很容易,毕竟人每天在走。可是我真的没有发现一点破皮和老茧,就只觉得通体质地均匀,就像何氏璧。琳儿的肤色不够白,但脚上的肤色却恰到好处,白嫩中透着血色,就像春天的桃花。脚不汗,总是干干的,即使走了一天,也没有什么味道,想来我也闻吻过几次,从来没有觉得有异味,倒是仿佛觉得有几分馨香,直渗到我骨子了,是我的幻觉也好,真的也好,我感受到的就是这样。脚上的肤质很好,暖的时候象凝脂,冷的时候象寒玉,帮琳儿暖脚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这种让人欲死欲仙的寒暖交织,我是忘不掉了,三生有幸,虽然只是浅浅的一点记忆,但我真的觉得很美好,很感激琳儿曾经对我如此的信任与宽容。真的好感激琳儿,能让我去吻她的脚,我其实是很看重自己的吻,不是有着万般的爱意,我如何舍得。那时的感觉,就觉得自己仿佛片在了天上,除了唇边的温软滑玉和幽幽馨香,什么都不知道了,就算是琳儿那时把一把刀插到我身上,我也会浑然不觉了。我真得很想把她含入口中,忘乎所以,可是我没有,我怕玷污了 本文来自 http://huangsewenxue.com/